嚴禁從高速公路中途下車,搭乘順風車、網約車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私自返鄉逃避管理措施。
二、嚴禁以故意逃避、惡意阻擾、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檢疫、集中隔離、居家隔離、居家醫學觀察、日常健康監測等管理措施。
三、嚴禁居家健康監測期間隨意流動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出入各類公共場所,參加各類聚集性活動。
四、嚴禁故意隱瞞出行軌跡、密切接觸史等相關信息,或者拒不配合流調工作人員調查。
五、嚴禁企業、集貿市場、賓館酒店等各類主體不嚴格落實人員管理、車輛管理、物品管理、環境管理等疫情防控主體責任,以及幫助他人逃避政府規定的管理措施。
六、嚴禁借用、偽造、變造、買賣或者使用借用、偽造、變造、買賣的核酸檢測證明、通行證、健康碼、行程碼等證明。
七、嚴禁政府要求暫停營業的各類經營場所未經批準擅自營業,或者違反疫情防控規定,舉辦各類聚集性活動。
八、嚴禁以沖卡、故意繞行規避、故意藏匿、偽造相關證明等方法,拒不配合、接受疫情防控檢查站工作人員檢查。
九、嚴禁惡意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,或者明知是虛假的疫情信息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散布。
十、嚴禁其他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發布的有關疫情防控決定、命令、通告的行為。
違反本通告,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,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情形,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進行舉報。
特此通告。
日照市公安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