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起“日出初光先照”之城日照,人們腦海中浮現出的是大海,金沙灘,港口,那么,作為一個港口城市,指引船只航行的燈塔是必不可少的,而一提起日照燈塔,但是它還有一個“前輩”——石臼老燈塔。
位于日照港一公司里邊的石臼老燈塔,是創立長記輪船行的“華北船王”賀仁菴所建造的,據賀仁菴的小女兒賀郁芬介紹,在清朝的時候,石臼所就是一個重要的商埠,商賈云集,漁舟出入,所有自江南到京城的大米都必須經由石臼所港運送,顯示出石臼所在當年地理位置的重要性。
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座石臼老燈塔,就是1932年賀仁菴請托青島市特別市長沈鴻烈向青島海關稅務司申請興建的,燈塔于1932年秋天開始興建,1933年完工,燈塔由英國人設計,占地30平米。
燈塔建成后,賀仁菴邀翰林院莊陔蘭撰寫碑文,刻石碑立于塔側。這座為保駕護航船只的燈塔,是當時日照最高的建筑物,也是當年日照地區地標性建筑物。
燈塔的建立,不僅方便了賀仁菴自家航運的需求,也方便了南來北往船只的航行,保障了出海的漁船能有回家的指引。
賀郁芬告訴記者:當初石臼燈塔興建完成時有五層,塔高16.6米,后第五層上的八片鑄鐵墻面和雙層屋頂因故遭到拆除,目前燈塔僅存4層,剩13.7米,原燈塔第五層為燈室,里面有一個三菱式多層聚光反射儀,以煤油燈來定時、間歇發光,光程可以遠達14海里”。
在1992年『日照燈塔』興建完成之前,《石臼老燈塔》曾經擔任了『一甲子』的日照沿岸海上照明任務,堪稱日照地區非常寶貴的歷史文物建筑資產,后第五層上的八片鑄鐵墻面和雙層屋頂因故遭到拆除,目前外觀已無法窺見當年石臼燈塔雄偉的氣勢。
這座已經屹立了84年的石臼燈塔,有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風格,記載了一段輝煌而刻骨銘心的歷史,作為早期的港口建筑物之一,也見證了一個年輕的港口和城市的發展壯大的歷史。除已在2013年被列為日照市文物保護單位,更在2015年被列為山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。
但令人震驚的是─這座飽經風霜的石臼燈塔,目前有多處怵目驚心的破損,這些破損看上去似乎已有時日。
據了解,這些破損在今年七月才由燈塔管理員向主管單位提報,但主管燈塔的日照市文物局遲遲未給予緊急搶修,并曾讓東港區文體新局通知遠在臺灣的賀郁芬,俟燈塔第五層復原時再一并修繕破損。
三個月后市文物局又通知賀女士,提報「石臼老燈塔」恢復原貌,除需自行提出申請函外另需提供:一、情境圖(如附圖)二、施工圖、三、資金概算。
賀女士因此立即自費請設計師動用航拍機拍攝燈塔現狀,經多次修改,費時一個多月才繪制完成燈塔情境圖。
日照信息港www.drugandalcoholrehab.net報道
后文物局又于9月底給了賀女士五份文物修繕規范,共有幾十頁,請賀女士依照規范提出申請,并告知賀女士:如果資金基本是自籌,不是申請上級資金的話,他們應該對預算格式要求不是很嚴格。如果牽扯到申請上級資金的話,就比較麻煩,從項目立項到方案和預算編制到最后實施將全程由省局審批和監督,這樣發難度不小,程序也繁瑣,基本這么個情況,如果最終項目由港務集團出資實施,那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方案能夠獲批。而且根據經驗基本不可能一次通過,需要修改。此一說法是否明示要賀女士自籌資金修繕破損及復原第五層?
但讓人不解的是,燈塔既然是日照市和山東省的文物保護單位,怎能推給一個遠在寶島臺灣又不諳文物修繕規范的個人?況且據了解,修繕破損是水泥工程,第五層復原是鋼架結構,兩者需要不同的修繕單位,此一復雜過程絕非個人能力所能完成。
今年適逢國家特別指示將文物修復作為工作重點項目,值此國家特別重視文物復原之際,是否文物保護相關單位應該更積極主動處理燈塔修繕及復原工作?